9月28日下午,学院召开专题研讨会议,集中讨论学院纪检工作。学院党委书记朱帮全,党委副书记、院长何文兴,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孙翔玲,副院长李强,副院长秦晓春参加会议。
在交流发言中,朱帮全书记表示,纪检工作是学院党委工作的一部分。《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(2011党字5号文)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的8项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,班子和班子成员必须贯彻执行。
何文兴院长提出,要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,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、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,特别是要对授课纪律、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等方面加强要求,对物品采购、职称评审、年终评奖等敏感环节进行廉政建设风险防控。
孙翔玲副书记讲到,领导干部要学思践悟,提高履职能力,在加强廉政教育同时,也要加强对重要业务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,打好“监督牌”。
李强副院长表示,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加强高校监督执纪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,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保证。
秦晓春副院长在发言中,着重谈到了科研团队建设中可能存在的纪律风险点,认为要建立站位高、方向明、思路清、成果优的科研团队,需要在对科研骨干的培养过程中,既抓业务建设也抓思想建设。
会上,班子成员还集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条例文件。